简述ES5/ES6 的继承除了写法以外还有什么区别 ?
参考答案:
ES5和ES6的继承在实质和机制上存在明显的区别,这些区别不仅体现在写法上,还体现在继承的实现方式和行为上。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一些主要区别:
- 继承机制的实现:ES5的继承是通过原型(prototype)或构造函数机制来实现的。它首先创建子类的实例对象,然后将父类的方法添加到这个实例对象上。这种方式下,子类可以重写或添加新的方法,但不会影响到父类。而ES6的继承机制则完全不同,它首先会创建父类的实例对象,然后再用子类的构造函数去修改这个实例对象。这种方式下,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,并且可以对其进行重写或扩展。
- super关键字的引入:在ES6中,super关键字被引入用来调用父类的方法。这个关键字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调用,作为继承父类实例对象的一种方式。而在ES5中,没有这样的关键字,需要通过其他方式(如call或apply)来调用父类的方法。
- 类(class)的引入:ES6引入了类的概念,使得继承的实现更加直观和易于理解。类是一种特殊的函数,可以用来创建对象,并且可以通过继承来扩展对象的行为。在ES5中,没有类的概念,继承通常是通过构造函数和原型链来实现的。
- 严格模式:在ES6中,类内部默认启用了严格模式,这意味着在类的方法中不能使用未声明的变量,否则会抛出ReferenceError错误。而在ES5中,没有这样的限制。
- 方法的不可枚举性:在ES6中,类的方法(包括静态方法和实例方法)默认是不可枚举的,这意味着它们不会出现在对象的属性枚举过程中。而在ES5中,方法的可枚举性取决于它们是如何添加到对象上的。
总的来说,ES6的继承机制相对于ES5来说更加直观、强大和灵活,提供了更丰富的语法和功能来支持面向对象编程。